关于动态调整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的公示

发布者:学生中心发布时间:2026-04-17浏览次数:10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文件规定,本专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经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4月份学籍核查,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中,有45名学生休学、退学、应征入伍保留学籍。依据规定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决定调减其受助资格。

为确保国家助学金资源合理配置,拟将此次调减的45个名额,用于资助其他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公示、学校学生中心审核,调整学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全校公示。

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或来访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17日至2026年424

联系电话:0379-64910736

电子邮箱:lzxszz2021@126.com

   来访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4月)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备案汇总表.docx

                                          学生中心

2026年4月17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