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中有4名学生因退学、休学、应征入伍等原因,依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不再具备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为确保助学金合理分配,我校将依规把该生的助学金名额转助他人。按照我校调档程序,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初审、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拟将调减的4名国家助学金名额转助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附后)。现进行全校公示,师生若有异议,请向下列部门反映。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23日
联系电话:0379-64910736
联系邮箱 :lzxszz2021@126.com
反映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楼3-7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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