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中心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次数:17

二级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322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与受理

2023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于7月全面启动,各二级学院(部)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普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覆盖我校每一名在籍在校大专学生,重点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审批、发放、还款等政策内容,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要畅通咨询渠道,全面开设学生资助服务热线,宣传推广国家开发银行95593咨询电话,认真处理投诉建议,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要密切关注舆情舆论,增强政治敏感性,第一时间发现舆情、研判舆情、化解舆情。要认真指导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中贷款合同到期日应按照以下原则填写:我校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41年9月20日。

 

二、工作安排

(一)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范围。贷款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大专2021、20222023级各年级学生,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发展型资助中的作用。在同一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三)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9月1,各二级学院(部)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下称“贷款系统”)录入提交“2023-2024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9月3日(含当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月18日前(含当日),各二级学院(部)在贷款系统中复核上报学生贷款申请,认真核对学籍和基本信息,确保符合全日制、在校在籍等资格要求,确保录入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保持一致。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应在各二级学院(部)官方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网址及学院名称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邮箱(lzxszz2021@126.com)

10月23日至27日,学生资助管理心通过贷款系统审核汇总贷款学生信息,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校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后,在贷款系统中执行合同预处理(含“待办折卡生成”和“合同批量生成”),系统将自动生成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

113日至6日,二级学院(部)大学生活动中心(3楼3-9A)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借款合同、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等材料。

(四)合同签订及审批。11月78日,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和承诺书,同时整理借款学生申请资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借款学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录取通知书、学信网学籍证明、申请表、承诺书、借款合同)二级学院要逐份对借款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资料一致。核对每名借款学生的合同和申请表等资料是否齐全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上借款学生本人是否签字、填日期

11月10日前(含当日),我校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我校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省中心确保全省工作正常进展

(五)贷款发放及结息。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贷款系统自动划扣学费、住宿费到我校指定账户。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续贷说明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要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二级学院(部)要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二)电子口令登录牌的维护工作二级学院(部)管理员要不定期登录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维护,以免影响电子口令牌的正常使用

(三)借款合同的领用管理领取助学贷款空白合同,必须由资助工作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制定地点办理领用手续,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都要进行详细登记上报作废合同不可私自销毁

(四)非恶意逾期证明及展期证明的开具工作学生直接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部)核实学生还款和展期情况,参照模板格式填写“关于XXX助学贷款非恶意逾期情况的证明”(附件)和“关于XXX助学贷款展期情况的证明”(附件)。证明纸质版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行河南分行审核加盖公章我校统一领取交付学生。

(五)关于保障贷款信息安全。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开展学生个人信息的采集、储存和录入等工作,注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树牢信息安全意识。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外提供或公布学生个人信息的,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信息脱敏处理。已作废的纸质贷款合同要及时销毁,销毁时应两人监销并在“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销毁清册”上签字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关于规范贷款流程各二级学院(部)认真核查贷款学生受助资格,严把学籍审核关,严格申请、受理、发放全流程,严肃工作纪律。无学籍学生、助学贷款数据提交(10月27日)前未能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未按要求公示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同签订信息的学生,当年无法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一名学生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并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中一种,无法重复获得资助。坚决杜绝未经合法合规程序,允许他人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或代为办理助学贷款的现象发生。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重视程度。要从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好助学贷款政策,对于建设教育强国、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应贷尽贷

(二)全面精准落实政策。坚持和巩固“双轮驱动”工作机制,不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全面开展为由,拒绝学生提出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落实好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号)精神,做好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征信记录调整等本金延期偿还后续衔接工作。

扎实做好贷后管理结合2022年度实际回收和2023年度预测情况,统筹制定全年本息回收计划。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和征信宣传,帮助学生正确认知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详细留存学生手机号码等常用联系方式,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做好学生联络、毕业确认和还款通知工作,并在贷款系统记录联系情况。

 

附件:

1.关于XXX助学贷款非恶意逾期情况的证明

2.关于XXX助学贷款展期情况的证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76



附件1

 

关于XXX助学贷款非恶意逾期情况的证明

 

兹有  XX学校  学生      ,身份证号:           ,系我行助学贷款客户,与我行共签   笔助学贷款合同。该客户在贷款使用期间曾出现逾期。经查,截止        月,该客户此前产生的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已全部清偿,逾期原因为        ,非本人主观恶意拖欠。

特此证明。

 

 

 

高校名称:校名称: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公章)                  河南管理分中心(公章)

            日                    


附件2

 

关于XXX助学贷款展期情况的证明

 

兹有 XX学校学生            ,身份证号:              ,系我行助学贷款客户,与我行共签   笔助学贷款合同。该客户在贷款期间因                     ,有   笔贷款发生还款计划变更,产生展期,贴息截止日由           变更为             , 并非恶意拖欠还款。

        笔贷款均已结清。

特此证明。

 

 

XX高校校名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公章)               河南管理分中心(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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