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加强同各学院联系,为师生办实事,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效能,推进学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学生处决定建设一支服务于学生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选拔思想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突出的学生担任学生工作助理,组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助理团”,现将招募学生工作助理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工助理招新工作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统一组织进行,由学生管理科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募对象
伊滨校区在校20级全日制普通专科生。
三、招募条件
(一)拥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专科20级在校生;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无违纪记录,有部队服役经历优先考虑;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五)岗位规定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部门职责及招募人数
(一)学工助理团办公室(计划招募15人):协助做好日常值班、考勤、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通知起草、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学风建设中心(计划招募20人):协助开展学风建设相关工作,组织、策划、协调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抽查各学院学生到课率、早晚自习到课率,并进行排名等工作。
(三)综合服务中心(计划招募20人):协助开展学生日常事务办理、学生权益保障、大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学生事务咨询中心服务台值班等工作。
(四)综合管理中心(计划招募40人):协助开展宿舍管理、学生校园不文明行为整顿等工作。组织、协调各学院学生干部对各学院学生宿舍内部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组织、协调各学院学生干部开展文明行为引导工作。
(五)学生传媒中心(计划招募20人):协助开展写作、摄影、摄像、编辑、新媒体运营等工作。负责挖掘学生管理人员动人故事,树立典型人物,积极宣传学生处工作;及时发布学生管理通知、公告;策划学生管理工作栏目。
职责及人数适工作情况进行调整;新生报到后继续招募一批学工助理。
五、学工助理的权利、义务
详见《学工助理团章程》与《“学工助理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六、奖惩
(一)“学工助理团”学生干部队伍团长、副团长德育量化分分别按照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标准执行;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量化分按照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标准执行;委员、队员、学工助理量化分按照校学生会副部长执行。
(二)视学生干部个人综合表现情况择优推荐评选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年度考核合格,学习成绩好、日常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的助理团学生干部,30%比例获得学工部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学工助理团”学生干部队伍任职满一年,考核合格,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年。
详见《学工助理团章程》与《“学工助理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七、招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5月31日前)
学生处在微信公众号、学生处官网发布招募信息,在校园张贴悬挂条幅、海报充分宣传动员;各学院微信公众号转载招募信息,并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传达招募信息,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学生处建立招募临时微信群,用于宣传动员和发布通知。
(二)组织报名(6月7日前)
1.学生自荐:报名者填写《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学生工作助理报名表》,6月7日17:0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3-6 A房间(学生管理科);自荐学生各院部意见不用填写,只填写到辅导员意见(辅导员意见是资格审查的重要环节,请高度重视)。
2.学院推荐:为加强各学院与学生处之间的工作联系,由各学院酌情动员、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学生报名,并于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学工助理录用情况将纳入学生处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学生工作助理报名表”可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生处主页下载中心上下载,也可在微信群直接下载打印。
(三)笔试(6月14日前)
6月10日前,学生处公布参加笔试学生名单,并于6月14日前组织笔试;笔试内容现场公布,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演讲与答辩,6月21日前)
6月21日前,学生处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辅导员、学工办主任、学生管理科科长、学生干部等人员组成面试评委,分组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个人竞聘演讲与评委问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录用(6月28日前)
根据面试结果,在大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及学生工作微信群公示拟录用学工助理名单;公示结束后,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公布最终录用名单。
八、其他事项
(一)学生工作助理实行淘汰制,所有新进学生工作助理试用期为3个月,不合格者将被淘汰;正式录用学工助理统一配发工作服装、工作证、工作用具等物品。
(二)学生工作助理为校级学生干部,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