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和我院《文明礼貌养成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教育学生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知礼仪、守纪律,建设文明校园,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在学生中全面开展男女学生公共场合不雅行为、吸烟、乱扔果皮纸屑、带食物进教室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顿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告别陋习,走向文明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3月20日―3月31日)
学生处、院团委、各学院(部)充分宣传动员,使学生了解活动安排,认识到男女学生公共场合不雅行为、吸烟、乱扔果皮纸屑、带食物进教室等不文明行为的危害,统一思想认识,从而推动活动顺利、全面开展。
1.各学院(部)围绕不文明行为整顿等有关事项营造氛围,张贴条幅、海报,充分利用报告、讲座、党团活动、新媒体、主题班会等手段开展禁止不文明行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集中签名仪式等活动把不文明行为整顿的相关规定宣传到每一名学生。特别要做好对团干部、班干部的动员。让每个学生都广泛参与到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在参与和体验中成为文明礼貌行为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2.各院(部)组织志愿者开展制止男女不雅行为、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引导活动。
3.辅导员组织召开主题班会,通过观看吸烟有害宣传图片和视频、宣读倡议书、讨论会等形式,传达教育部严格限制在高等学校内吸烟的有关规定:“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在校学生一律严禁吸烟。要向全体学生讲清、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烟草危害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4.辅导员组织召开主题班会,教育引导学生注意在校园内的行为举止,告别在校园内搂抱等过于亲密的不文明行为,严禁学生捏造、传播不文明视频,积极宣传正能量。对于屡教不改,在公共场所品行不端,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和社会公德活动的学生,要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20日―4月25日)
1.各学院(部)要建立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亮明身份,统一着装,在校园、操场、明思湖周边、教学楼、宿舍等区域例行巡逻,开展不文明行为的督导和检查工作(文明督查队伍每个工作日内均需巡逻,重点关注学生集中上课前、集中就餐期间、集中下课、晚自习前后这三个时间段)。严禁学生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寝室、操场或其他公共场所吸烟或出现搂抱、亲吻等过于亲密的不雅行为。(学生干部文明引导队伍工作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各学院(部)要建立不文明行为整顿制度,设立不文明行为监督员,加强不文明行为日常动态监督工作,形成不文明行为教育管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动态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做好禁烟、禁止不雅行为等不文明行为制止工作。持续组织开展“无烟班级”、“无烟宿舍”、“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活动,并将活动结果作为校级文明宿舍、文明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评选重要依据。
第三阶段:监督落实(3月20日--4月30日)
从3月20日起,学生处将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学生禁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1.通过询问学生了解掌握监督检查不文明行为整顿制度建设情况及不文明行为宣传教育活动成效。
2.监督检查各院(部)学生文明纠察队伍建设及开展不文明行为制止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院(部)志愿者参与不文明行为制止工作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各院(部)不文明行为整顿效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院一定要以活动为契机,全面规范学生行为,使学生的文明意识更上一个台阶,杜绝学生在校园抽烟、过于亲密接触等不文明现象。
2.各学院要依据学院“学生不文明行为整顿月”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落实,使教育管理活动落到实处,注重实效,春风化雨,促进文明礼仪之风的形成。
3.文明督查队伍工作统一标识及工作用品由学生处统一提供。
4.学生文明礼貌养成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学院要借助开展此活动东风,引导并要求每一个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文明习惯、礼貌习惯、学习习惯、体育锻炼习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做一个遵规守纪、文明礼貌的洛职人,做一个有鲜明时代气息、素质全面的洛职人。
5.各学院需要上报的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其他电子版材料4月30日17:00前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lypt.edu.cn;联系人:张海迪,电话62235721。
学生处 团委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工作时间安排
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工作安排
(西工、瀍河、高新校区各学院/部自行安排)
序号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工作队伍 | 牵头负责人 | 备注 |
1 | 3月23日-3月26日 | 伊滨校区 | 护理学院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 | 韩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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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29日-4月2日 | 伊滨校区 | 医学院学生干部文明引导队伍 | 马侨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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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6日-4月9日 | 伊滨校区 |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 | 李笑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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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月12日-4月16日 | 伊滨校区 | 食品与药品学院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 | 陈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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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月19日-4月23日 | 伊滨校区 | 信息技术与城建学院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 | 付艺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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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月26日-4月30日 | 伊滨校区 | 商学院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 | 张冰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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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月6日-10日 | 伊滨校区 | 文化旅游学院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 | 吴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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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月11日-14日 | 伊滨校区 | 戏曲艺术学院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 | 张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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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每支不少于20人,工作时统一着装,遵循集中和分散巡逻原则,部分学生干部5-10人一列,昂首阔步,整齐行进;部分学生分散于操场、餐厅、湖边进行督查工作。2、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要敢于制止不文明行为。主要任务是劝诫、引导、提醒、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提醒学生注意行为举止。3、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工作时需注意礼貌用语,示例:“同学你好,请不要在校园内**!”4、学生干部文明引导队伍巡逻路线包括餐厅、校园、明思湖边、学生宿舍、教学楼;5、学生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工作时如遇突发问题,请及时联系各院(部)负责人和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张海迪。6、学生干部文明督查队伍开展工作前需到学生处领取工作物品,本周工作结束后归还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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